沈阳4号通告:沈阳市关于停止举办各类人员集聚型活动

时间:2020-02-07 来源:信息

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最大程度地减少交叉感染,坚决遏制疫情蔓延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将沈阳市停止举办各类人员集聚型活动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:一、坚决执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号通告有关要求,按照“非必须、不举办”的原则,停止举办各类人员集聚型活动。

二、在社区、居民小区、公园、广场、空地等公共场所,严禁聚集跳广场舞、健身操、轮滑等群体性活动;严禁开办儿童、成人游乐活动;严禁开展商业宣传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;严禁聚集打牌、打麻将、下棋等娱乐活动;严禁开设烧烤摊点、流动销售车等经营活动。

三、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主动靠前工作,加强督导检查,对非必须人员集中、集会、集聚行为要坚决管控。对确须组织的活动,要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、压缩时间、保持距离,并做好通风消毒和体温监测工作。

四、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下发通告,对公园、街头、饭店等公众场聚集(聚餐)的人员,加强教育引导、做好劝离工作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、卫生健康、公安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,对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强制取缔。

五、广大市民要本着对个人、对家庭、对他人、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,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,严格遵守各项规定,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! 


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疫情防控指挥部

2020年2月3日